******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JSZC-321012-GCZX-C2024-003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的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GCZX-C2024-0032
******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921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缴纳的近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7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170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江都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0.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少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宇
电话:0514-******
******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doc
******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