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2024年度广陵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头沙线路灯应急抢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广陵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头沙线路灯应急抢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DL******?
2、项目名称:2024 年度广陵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头沙线路灯应急抢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9万元
5、最高限价:6.5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开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三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zcfg/mof/201310/t******_******.htm)。
3.1供应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3、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部(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8512室)
4、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12栋7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
联 系 人:彭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