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扬州市智慧停车平台提档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智慧停车平台提档升级项目
2、项目编号:jssdzx-******号
3、采购需求:本项目需求为扬州市“扬州市智慧停车平台”系统进行提档升级服务,包含软件服务、三年云资源空间服务及三年免费运维服务。
4、服务期限:中标单位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上线基础版本试运行,且包含招标人指定既有的封闭和路内停车场接入及运行工作,210个日历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面上线运行,并完成终验工作。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8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若以分支机构身份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报名有关信息
时间:2024年10月18至2024年10月25日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资料费:300元
四、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点3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潘心怡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心怡电话:******987邮箱:******
办公地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峰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30号西部客运枢纽四楼北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拒绝接收。)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投标单位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在开标时将原件送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发送)《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招标人在争得所有投标人同意和承诺的条件下,有权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提前组织开标。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智慧停车平台提档升级项目
2、项目编号:jssdzx-******号
3、采购需求:本项目需求为扬州市“扬州市智慧停车平台”系统进行提档升级服务,包含软件服务、三年云资源空间服务及三年免费运维服务。
4、服务期限:中标单位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上线基础版本试运行,且包含招标人指定既有的封闭和路内停车场接入及运行工作,210个日历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面上线运行,并完成终验工作。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8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若以分支机构身份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报名有关信息
时间:2024年10月18至2024年10月25日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资料费:300元
四、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点3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潘心怡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心怡电话:******987邮箱:******
办公地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峰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30号西部客运枢纽四楼北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拒绝接收。)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投标单位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在开标时将原件送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发送)《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招标人在争得所有投标人同意和承诺的条件下,有权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提前组织开标。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