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毕思酒店家具采购项目(JSHCZB-2024087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B-20240870
2、项目名称:毕思图酒店家具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520万元(含税)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2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项目需求(简介):包含制作、生产、运输、现场保管、检测、安装、验收、成品保护、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供货及安装期:9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60天,安装期30天(按采购人通知分批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人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彩色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1)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采购(含安装)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对应往******税务局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缺一不可,提供不全或含糊不清,视为未提供。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提供的合同材料中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价款、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如不能体现,须同时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代理部二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3、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有限公司现场投标登记,现场投标登记成功后,由招标代理统一发放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未投标登记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百度网盘链接: ******/s/1lIU3ZytOMPgJY8Rvellwvw 提取码:JSHC
4、资料费:300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宝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张琴
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本票、汇票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扬州分行开发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11月15日上午9点30分)以银行本票、汇票的形式送达******有限公司(注:以其他形式及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51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联系人:张琴
联系电话:0514-****** ******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