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两级国企拟共同出资组建总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扬州经开先进制造基金(简称“母基金”,设立名称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策略
母基金采用“母子基金+直投”模式运作,以股权、可转债、股债结合和下设子基金等方式开展投资。
(二)基金投向
母基金围绕先进制造领域投资,包括新能源和材料、新光电、高端智能制造、高端汽车零部件等扬州市以及经开区“三新三高”、江都区“510”产业体系重点产业。基金以“投本地+投招引”相结合,支持本土企业发展的同时,鼓励招引符合投向的项目落户。
(三)基金存续期
母基金存续期10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母基金期限可以延长。
(四)返投要求
返投比例为不低于扬州市、区两级出资总额的1.2倍。具体返投口径及认定以合伙协议或者扬州市区两级出台的政策为准。
二、遴选条件
(一)运营资质
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已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
2、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符合备案登记等管理规定;
3、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职业操守,核心管理团队应至少有3名3年及以上的合作经历,团队成员关系较为稳定;
4、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成员包括产业、金融、财务、法律等复合型人才;
5、有与母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6、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3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7、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资管理能力
1、原则上管理机构管理的基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2、原则上管理机构应当有招引项目落地的成功案例,不少于3例;
3、原则上管理机构应当有担任过国家级以及省市级出资设立基金的管理经验;
(三)资金募集
基金管理机构应向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基金管理机构有与母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对采用有限合伙制的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四)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规范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由******有限公司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遴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人,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提交申报材料
请于2024年10月29日18:00前,按照附件资料清单的顺序,按序提交材料。本次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五份(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提交至******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收件人:张如博,联系电话:******。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时间按申报材料寄出时间计算。
对于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有限公司将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三)组织开展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评审打分—结果确定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初步审查。对申报机构提交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遴选形式要求等进行初步审查。
2、评审打分。根据评分指标逐一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3、结果确定。根据排序结果,排名第一的申报机构确定为中选管理机构。
(四)结果公示与确定
确定中选管理机构,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管理机构发函确认。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内容仅用于母基金管理机构的申报及遴选事项,公告内容不应视为对任何相关方的要约和承诺,也不得用于申报机构的对外公开宣传及路演,母基金管理机构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将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纪检工作联系电话:0514-******。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