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须知
组织单位 | 宝胜供应链管理部 | ||||||||
采购方 | ******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宝胜生产管理部中心铜米机 | ||||||||
建设地点 | 江苏宝应 | ||||||||
项目范围 | 见技术文件 | ||||||||
项目规模 | 2台 | ||||||||
交货期 | 30天; | ||||||||
质量要求 | 按技术要求 | ||||||||
采购方式 | 比价 | ||||||||
获取文件方式 | 直接联系商务联系人 | ||||||||
费用说明 | 1.项目包号及项目名称说明,保证金、报名费金额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保证金 (万元) | 报名费 (元) | ||||
1 | 宝胜生产管理部中心铜米机 | 0.5 | / | ||||||
2.专用账户信息 | ******有限公司 帐号为:************321 ******有限公司宝应宝胜桥支行。 | ||||||||
3.项目保证金 | 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时间:从获得招标文件当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每天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个包的金额见如上述规定,交到组织单位指定的账户(见专用账户信息),只接受电汇,汇款时注明汇款事由(在摘要栏里,写上“供应链管理部xxx项目保证金”)。 | ||||||||
4.履约保证金 | 确定合作的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
5.逾期说明 | 项目保证金若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无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 ||||||||
参与单位资质条件 | 1、投标人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2、投标人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加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具有制造、设计、安装资质。 3、要求投标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工作; 4、项目参与人在近半年内有完成同类型项目及设备的销售业绩; 5、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3年以上。 6、项目参与人近3年财务状况较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 7、同意项目技术要求和采购文件内容,有能力满足我司的安全、环保等要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t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图纸押金 | □退还不计息□不退还 | ||||||||
项目文件份数 | 项目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 ||||||||
技术答疑地址 | 江苏宝应县苏中路1号供应链管理部会议室 | ||||||||
暂定会议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下午2:30(先举行技术评审,再举行商务评审。项目参与单位腾讯视频参会,会议开始前提前发送会议链接) 具体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有调整,以临时通知为准。 | ||||||||
项目文件递交 | 地点 | 江苏宝应县苏中路1号供应链管理部 | |||||||
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比价会议开始前 | 会议形式 | 现场视频会议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n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
转包 | t不允许 □允许 | ||||||||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 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张先生******208 商务联系人王先生******353 | ||||||||
其他说明 | 采购方根据本项目情况,有权进行流标,若本项目流标,参与单位的报名费不退还,参与单位因为本项目已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项目保证金回退至参与单位原账户。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 ||||||||
评审流程 | 商务评审办法:在技术评审小组对各参与单位的技术文件内容(具体以技术要求及技术商务文件模板制作)进行独立审核及评议,合格的参与单位进入开始商务评审。 1.公开宣读报价 各参与单位现场递交相关文件,采购方将各参与单位的报价情况逐一给予公开,结束后,参与单位给予现场口头确认,如有异议,以参与单位的纸质文件正本为准。若实际参与参与单位满足四家及四家以上,则直接淘汰最高价的参与单位; 2.二次报价 价格公示后,各参与单位依据最终的现场情况,进行现场第二次报价; 3.确定意向单位 各参与单位的二次报价完毕后,结合技术评审意见,由采购方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汇报,确定意向单位(各参与单位的二次报价不再对外公布)。在拟定出意向单位后,不再接受其余参与单位的报价(取消意向单位合作资格的情况除外); 4商务谈判 意向单位确定后,采购方依据采购方的预算价格格进行商务谈判,然后将商务谈判结果向公司汇报,确定合作单位;在商务谈判中,若参与单位的报价与采购方的预算价格有较大偏离时,采购方有权取消意向单位的优先资格,并有权与其他参与单位进行洽谈,重新确认意向单位。此预算价格不对各参与单位进行公开; 5确定合作单位 采购方会在确定合作合作单位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合作参与单位联系,明确合同签订事宜,采购方不再另行告知。 | ||||||||
评审办法说明 | 经评审最低价法:评审小组经对参与单位相关文件内容、资质等审核,合格的参与单位进入商务环节,经二次报价后,采购方根据参与单位的二次报价由低到高对参与单位进行排序,并确定第一名为意向单位。 | ||||||||
项目付款方式 | 预付30%,货到30%,验收合格30%,质保金10%。(提供质量保函的可不留质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