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仙女水务站委托,就仙女镇幸福河湖标牌标识-双锦河、双沟新河、新都河、姚港河、马王河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nzc-2024g040#
2.项目名称:仙女镇幸福河湖标牌标识-双锦河、双沟新河、新都河、姚港河、马王河项目
3.本项目预算价47.77万,最高上限价:38.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本工程为仙女镇幸福河湖标牌标识-双锦河、双沟新河、新都河、姚港河、马王河项目,拟在双锦河、双沟新河、新都河、姚港河、马王河5条河进行标牌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地点涉及面广,施工过程的一切安全、矛盾协调由成交方负全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包括设计制作及安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4.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5.现场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磋商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u盘一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4.供应商如有******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5.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水务站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仙女水务站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水务站
2024年10月2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nzc-2024g040#
2.项目名称:仙女镇幸福河湖标牌标识-双锦河、双沟新河、新都河、姚港河、马王河项目
3.本项目预算价47.77万,最高上限价:38.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本工程为仙女镇幸福河湖标牌标识-双锦河、双沟新河、新都河、姚港河、马王河项目,拟在双锦河、双沟新河、新都河、姚港河、马王河5条河进行标牌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地点涉及面广,施工过程的一切安全、矛盾协调由成交方负全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包括设计制作及安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4.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5.现场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磋商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u盘一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4.供应商如有******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5.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水务站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仙女水务站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水务站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