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快推进我镇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规范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置行为,提高处置终端实际处理能力运行水平,现就我镇农村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邮市龙虬镇农村厨余垃圾处置设施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应并配送至指定地点。
4.标段名称
采购产品名称 |
剂型或功能参数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智能型湿垃圾垃圾减量设施(全自动一体机) |
日处理量不少于2吨 |
1台套 |
19.00 |
湿垃圾垃圾减量设施 (半自动一体机) |
日处理量不少于1吨 |
1台套 |
9.00 |
5.最高限价:28.0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价格中包含货款、发票、运费、上下力支费、安装、调试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6.供货地点:供应商供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中标人确定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委对投标人所投标的处置设施的性能进行评估,在能够满足本招标要求及各性能参数的情况下,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以报价低的单位为中标人。遇最低报价相同时,通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货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按照甲方要求送完货并检测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按以下付款方式支付款项,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40%,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合同价的30%,验收合格满二年结算余款,不计息。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所投标产品的简要说明,请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有限公司(高邮城南新区中心大道66号,大厦七楼)8703室获取邀请招标文件,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5:00。
******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瑛瑛。联系电话:******。
七、其他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
2.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八、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
联系人:盛年峰
联系电话:1******86
******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城南新区中心大道66号
联 系 人:杨星宇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