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253地块九龙湖商务中心开发项目能耗监测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扬子江南路,北临巡检路,南临利民路,东临周城路;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717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能耗监测服务并经专项验收合格;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
2.5合同估算价:20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两项类似能耗监测服务的项目;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任意一月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公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天润国际大厦21楼招标代理部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份
联系人:郑诗月
联系方式:0514-******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书面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5:30******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天润国际大厦21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天润国际大厦21楼
联系人:郑诗月?
联系电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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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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